索引号: | msqrmzf-2023-0043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3年零售药店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会议 | 主题分类: | 药品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3年零售药店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会议
为全面落实省药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医疗器械工作部署,进一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经营主体责任,2023年5月5日,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明山区零售药店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区局药品科、全区连锁药店总部或地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单体药店有关负责人共计4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市场局按照《辽宁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和药学服务管理的通知》、《辽宁省药监局2023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辽宁省药监局落实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本溪市2023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易流弊滥用品种监管、加强医保高值药品购销渠道的监管、加强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集采品种药品追溯监管、加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监管、持续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进一步加强合理用药指导、做好疫情防控用药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无菌医疗器械和网络销售监管六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强调,并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条款向与会人员进行了宣贯。
下一步,区市场局执法人员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及投诉举报,持续开展零售药店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努力履行市场监管人的责任与担当,与零售药店形成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专业、高效、便民的药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