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4-00307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零售药店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2024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贯会议 | 主题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零售药店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2024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贯会议
2024年5月22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辖区零售药店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副局长张学军、药品监督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全区9家连锁药店总部和地区质量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单体药店负责人等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区局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重点围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药品监督抽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贯、隐形眼镜护理液专项整治等主要任务、重点检查内容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传达。
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药品经营涉及零售药店的章节进行了讲解、强调。对2024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深入学习及进一步落实进行了部署,要求零售药店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要点》认真开展自查,逐条对照,积极整改,通过自查整改,全面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熟悉掌握,进而在经营活动中加以落实。会上,下发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传册。
会议要求,零售药店要加强自身管理,努力克服当前近一时期行业面临的巨大挑战,牢固树立依法经营和合规意识,认真自查2024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工作内容,积极整改,不断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通过非法渠道回收医保高值药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