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3-00400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认定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3-03-31 成文日期: 2023-03-3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认定

发布时间:2023-03-31 10:23:23 【字体:


项名称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认定

事项编码

11210504001134318Q4212022007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 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期限说明

申请人补正补齐材料不计办理时限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2月25日颁布)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增补依据

权限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2月25日颁布)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受理机构

本溪市明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本溪市明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县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适用范围

明山区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认定的个人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本溪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本溪市明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号综合窗口;网上查询:本溪市政务服务网;查询电话:024-44829935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滨河北路1678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2号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4-44829935 现场咨询: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本溪市明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号综合窗口 网上咨询:http://zwfw.benxi.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44585655 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路47号 (明山区文旅局201综合科)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告知承诺

是否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