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3-00401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公示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3-03-31 成文日期: 2023-03-3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31 10:24:55 【字体:


事项名称

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公示

事项编码

11210504001134318Q421202200200001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 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期限说明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临时停止开放的,应当及时公告。

增补依据

权限划分

区级文化行政部门

受理机构

区级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明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县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适用范围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02444829935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滨河北路1678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窗口2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024-44829935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本溪市明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2号 网上咨询方式:http://zwfw.benxi.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024-44585655本溪市 明山区程家路47号(明山区文旅局201综合科)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告知承诺

是否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