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827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工作目标任务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成文日期: | 2023-01-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乡村振兴 |
明山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工作目标任务
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区委区政府总体安排部署,按照结合全区工作实际,特制订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一、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1.2023年继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九个不变”要求,构建多重防范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保持产业、就业、生态、健康等脱贫攻坚政策不变,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制度。
2.健全防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防致贫返贫及帮扶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有针对性的予以帮扶,建立监测帮扶管理台账,做到“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贫即防”。
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扶贫政策宣传工作。
2.常态化做好扶贫领域数据共享工作,确保与行业部门数据的一致性。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1.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确权管理台账,对2023年之前的扶贫产业项目名称、资金等进行核实。
2.强化乡村振兴项目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手续、程序健全。
四、积极谋划好乡村振兴项目
1.四个涉农街道办事处资产收益分红项目。
2.脱贫户或监测户的临时救助帮扶项目。
3.危房维修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革项目。
4.金融扶贫、健康扶贫项目。
5.其他涉农领域项目。
五、深入实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1.通过村级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促进脱贫户及边缘户就近就业增收。
2.坚持开展常态化脱贫人口及边缘户人口务工就业监测。
六、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和第三方绩效检查准备
准备相关后评估和资金绩效的工作材料。
七、做好年度动态管理和两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大排查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开展好动态管理和两次全口径大排查工作。
八、做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工作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
九、做好其他业务性工作
1.做好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等工作。
2.做好其他业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