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sqrmzf-2025-00484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阳性布病羊强制扑杀补助资金发放前公示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明山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阳性布病羊强制扑杀补助资金发放前公示
一、补助资金名称
1.明山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2.明山区阳性布病羊强制扑杀补助。
二、补助文件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辽农畜[2021]65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22]9号)。
三、拟补助对象、数量、标准和金额
明山区辖区内养猪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阳性布病羊强制扑杀,拟补助对象、数量、标准和金额。
后附:
1、明山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款一卡通发放汇总表(2023年10月至2024年06月)。
2、明山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款发放汇总表(2022年11月至2024年06月),抚顺市题桥动物无害化处理服务有限公司处理部分。
3、明山区阳性布病羊强制扑杀补助款一卡通发放汇总表(2024年08月-2024年12月)。
合计拟补助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叁仟伍佰壹拾元整(¥1383510元)。
公示为期5天,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高台子办事处畜牧站反映(联系电话:024-44815610),双休日及节假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