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46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 主题分类: |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监管工作,按照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监管对象自律,优化监管服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重点抽查风险突出领域,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健康环境。
二、抽查时间和内容及结果运用
(一)抽查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我区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内容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2、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3、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4、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5、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
7、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
8、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三)“互联网+监管”事项内容
1、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监管
2、对具备使用有毒物品、粉尘超标等易导致职业病因素的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
3、对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落实相关政策情况的检查;
4、对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相关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监管;
5、对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行政检查;
6、对购置、使用、消毒医疗器械人员的监管;
7、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医师抗菌药物处方分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
1、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结果(除涉密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节,必须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2、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检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全区通报。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条件成熟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我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业务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四)强化廉洁自律。各业务科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监管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