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394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2-05-03 | 成文日期: | 2022-05-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本溪市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本疫防指告字【2022】第4号)要求,结合明山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明山区全部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不参加集中采样,由区防指统一安排。
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但必须向社区(村)报备。
二、时间安排
(一)静态管理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6时—18时。
(二)采样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7时—13时,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设置在各小区(村)内,具体地点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明山区将北地街道武山社区“鑫城商厦”小区作为封控区试点,采用单采单检方式上门采样。
四、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静态管理,实行交通临时管制、人员流动管控和社区(村)封闭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街道组织外围设置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安排人员不间断巡逻值守。
2.除指定的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民生必需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其余企业、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律暂停。参与疫情防控、民生保障、指定的重点企业和保供单位及其他值班值守的工作人员凭《通行证》出行。除急危重症、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外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行外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明山区域内所有人员要加入所在网格“微信群”,以便及时接收核酸采样和其他疫情防控信息,并按照社区(村)组织安排,在通知时段内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要提前由子女、父母等家属或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代为出示健康码,或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参加采样。
4.行动不便人员、残障人士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如有此类需求,请与所在社区(村)提前联系。
5.明山辖区内各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必须按属地要求进行核酸采样。出租房由房主督促租户按时参加核酸采样。
6.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有序排队等候,不交谈、不握手、不扎堆、不聚集,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7.对无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其健康码将按有关规定赋黄码,“黄码”人员将被限制社会面流动。对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8.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如果核酸检测结果出现异常,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管控措施及时做出适当调整。
9.请居民备好必要的生活物资,如遇紧急情况请与所在社区(村)联系,由社区(村)与保供企业对接,统一购买配送。
10.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明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