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750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2-08-19 | 成文日期: | 2022-08-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近期,全国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继续增多,部分地区外溢风险较大。为全面加强外防输入工作,海南、西藏、新疆来(返)溪人员须提前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已抵溪但尚未报备的须立即报备,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要切实履行属地和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发现以上地区拟来(返)溪人员或已抵溪但未报备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辖区内居民要认真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积极配合排查报备工作,如有家庭成员等人员从以上地区来(返)溪,须提前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官方发布。
请广大居民同心协力,联防联控,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明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