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901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主题分类: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2-10-25 | 成文日期: | 2022-10-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最新疫情管控政策等文件要求,明山区教育局组织区属校外培训机构学习《市教育疫情防控专班关于省综合督导督查反映问题的通报》文件,并要求机构对照通报内容进行自查、补齐短板,加强和改进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校外培训机构共上报学习记录及学习照片各49份。
同时,明山区教育局要求区属各校外培训机构将明山区防指下发的《关于对14家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通报》文件打印张贴在机构大门明显位置。对未按要求扫描溪安码、扫码次数过低的10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机构1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10家机构已于当天完成整改,上报整改回执和情况说明各10份。
下一步,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确保社会稳定和师生安全。明山区教育局要求各机构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