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31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招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19-07-23 | 成文日期: | 2019-07-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招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招生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招生工作计划。
一、招生原则
招收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按照法定监护人房证、户口地址和明山区教育局确定的学区实行免试入学。
二、学区审核
依据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证标明的居住地确定,两者不一致的,以房证为准,由明山区教育局安排专人审核,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三、学籍认定
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四、相关规定
1、严格执行划片招生的规定。学校不招收择校生、特长生,不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的招生范围为:友谊街、新华街、永平街、联丰街、联胜街、永新街、永民街。
2、切实保障流动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明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就读,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现役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优抚警察子女,招商企业随迁人员子女等,在政府指导下,由教育局统一协调进入联丰中心校区入学。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班级数。学校将均衡编班,均衡分配教师和学生,并在明山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平行分班,不设置实验班、重点班或快慢班,班型相对稳定,计划招收7个班级,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其中东校区预计招收4个班级,主校招收三个班级。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明山区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招生,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招生工作制度。
2、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学校将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招生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学生登记、规范学生无序流动提供基础性保障。要贯彻“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高度重视学籍录入工作,确保录入数据真实、准确。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纪律。在招生工作中将依据学区内生源调查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工作中坚决制止择校热问题。
4、招生时间: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