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3-00321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华夏智慧校区2022年新生招生方案 主题分类: 招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7-11 成文日期: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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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智慧校区2022年新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11 11:09:51 【字体: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校区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根据省市区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促进公平”的工作原则,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进程,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为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按照法定监护人房证、户口地址和区教育局确定的学区实行免试入学,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三、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马加强   王政伏

副组长:夏远慧   

组  员:郑玉娜   姚  媛   黄皖蜀   韩广升

四、建立主管部门职责:

校长室: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新生录取工作。

教导处:具体操作新生录取工作,拟订新生录取方案,安排报名工作顺序,上报新生名单和其他信息。

后勤处:具体负责场地布置和张贴招生通告等后勤工作。

开通招生咨询热线:

电话:42911911  

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8月31日。(具体报名分为两次)

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明及有效复印件。

报名地点:

华夏智慧校区教导处

五、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划片招生的规定。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招收择校生、特长生。不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举办以直接升入优质小学为名的幼儿园(所),变相高收费,取消“幼小衔接 ”的入学方式。

2.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并上报招生方案到明山区教育局。

3.实行阳光分班,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均衡编班,均衡分配教师和学生,并在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平行分班,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或快慢班。各小学班型要相对稳定,每班不得多于45人。

4.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学校贯彻“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新生每班只可以注册45人学籍。不招收无学籍学生,严禁城区学生到学区外学校借读。要高度重视学籍录入工作,确保录入数据真实、准确。

5.切实保障外籍人员及流动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其适龄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持有我市《居住证》流动人员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切实保障流动人员子女及返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正常入学。

六、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本意见的各项要求,严禁出台与本意见精神相悖的政策。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纪律。各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依据本校学区内生源调查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推进阳光招生

3.调整人事政策,降低“择校热”。教育局对教育集团实施统一管理,对人员配置调配有一定管理权限。以强校带动弱校的方式,使各个学校资源共享,让优秀教师流动起来,共同进步,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4. 加强宣传,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多种媒体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介绍活动,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及学生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努力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