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322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 主题分类: | 招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07-28 | 成文日期: | 2022-07-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52 号),本溪市关于印发《2022 年本溪市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本教通字【2022】94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改革落地见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 年欧校区招生工作做出如下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任连宜
副组长:王 丹 谢 东
组 员:郑丽红 孔 鹤 李卓然
二、建立主管部门职责:
校长室: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新生录取工作。
教导处:具体操作新生录取工作,拟订新生录取方案,安排报名工作顺序,上报新生名单和其他信息。
后勤处:具体负责场地布置和张贴招生通告等后勤工作。
三、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居住地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小学招收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学籍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认定。
二、学区审核依据及办法
招生依据法定监护人房证和户口标明的居住地确定学区,两者不一致,以房证为准。房证和户口在其所属学区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6月1日之前,入学年龄、居住地及学区的认定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第15 期《关于推进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办公会议的纪要》、《本溪市教育局关于明山区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本教发【2021】20 号文件执行。
三、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组织招生,要本着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简化招生证明材料。严禁招收择校生、特长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跨审批区域招生,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四、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明山区教育局备案。各学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形成失学辍学劝返复学部门联动机制,巩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辍学学生动态清零成果,加大非建档立卡家庭适龄儿童辍学情况摸排,建立“一生一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五、关注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持有我市《居住证》流动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向明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时考虑周边学校校额、班额情况指定学校接收,接收学校不得以额外招生为由收取接收费用。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就读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折不扣落实“一人一案”要求,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进一步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强化专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学生,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使需要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早受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学校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科学规划和组织领导。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把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落实“双减”改革任务的重要内容。学校要严格执行本《意见》的各项要求,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推进。
(二)严肃招生纪律
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
(三)做好疫情防控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工作要求,学校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招生入学的各个环节,强化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准备。要制定招生入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举措精准、防控精细。
(四)合理控制班额校额,严格执行阳光分班
巩固大班额治理成果,严禁在招生入学阶段产生新的大班额,坚决禁止数据造假,严禁通过占用音乐、计算机等功能教室来化解大班额。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 人。严格控制大校额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推进大校额消除工作进程。
(五)严格执纪问责
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违规违纪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七、报名时间:
预计2022年7月28日~7月30日。
八、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
九、报名地点: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小学部
十、招生人数:
学校计划招收6个班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240人左右,其中包括教师子女6人。
十一、新生录取:
2022年8月30日,我校将在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平行分班。随后公布一年级班主任及班级学生。
十二、监督举报
电话:448170017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