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324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2年明山区实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招生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07-20 | 成文日期: | 2022-07-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2年明山区实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严格遵循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依据2022年省市区教育工作文件要求,把招生工作作为落实“双减”改革任务的重要内容,经过学校实际调查、科学规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明山区实验小学年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严格依法办学和依法招生。确保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春
副组长:吴健 张丹 隋宏岩
组 员:赵晓丹 张博 李杰 郝玉荣 陈平
后勤人员: 刘长云 徐秀霞 刘波 徐丽娥 初晶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负责和组员具体实施招生工作,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
3、工作要求
优化服务,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进程。
2、坚持在明山区教育局督导下,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原则。
3、保证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4、严格合理控制学额、班额。
5、切实保障流动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本着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简化招生证明材料。
四、招生办法
(一)凡户籍及居住地在我校辖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见报名程序)于指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不接受不满六周岁和已读过一年级且有学籍号的儿童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 月20日—22日(每天上午8:00—11:00)
2.报名地点:明山区实验小学主校一楼。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到问询处确认适龄儿童情况,并领表,取报名顺序号→2到指定报名点排队→3填表→4在报名点审核材料(儿童年龄、适龄儿童与户籍关系、房产证人的关系是否符合、户口本、房产证的真实性等)→5上交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取新生入学通知单,完成。
(二)相关材料包括:
1.儿童法人所在户口簿原件;
2.儿童法人所有房产证原件(房主和儿童户口要在一起)。
特殊说明:房主与孩子是祖孙关系的,户口又没在一起,需要到社区开一起居住的证明;房主与孩子是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户口没在一起,带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房子贷款的,带贷款证明。
注:户口本的户主页和孩子页的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需要提前复印好,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时上交存档。
六、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级数,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超过45人)。
2、加大宣传力度。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获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杜绝招收未经教育局批准和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
4、严明工作纪律。招生工作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工作小组成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中严格遵守纪律,耐心做好政策宣传、解答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做到公平公正,热情大方,真诚服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刘俊峰书记任组长,组员有韩殿国、杜玉萍、赵兵。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监管,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七、监督管理
设立监督咨询电话:43841333 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