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4-00045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成文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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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1:05: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明山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深入开展“6+1”个年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在全局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篇。内容涉及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知识、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发布时,注重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的反映了我局的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内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对规范性文件开展认真审查,全年无需要进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对需公开的重要内容提交局领导进行审查后再公开,过程中接受群众查询,及时纠正公开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保管好公开档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活动为重点,及时公开统计相关内容,确保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公示,强化统计法治意识,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专业人员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尚有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把信息报送与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统计系统干部队伍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等方面的作用。二是需要进一步压实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举措。通过不断转变观念、加大公开力度等措施,高标准地做好下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下步打算:2024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服务我区“6+1”个年活动,全面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统计工作建设全面、系统、准确的体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山区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24-44599053。

2023年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