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020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成文日期: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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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0:53:2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向社会公布明山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区司法局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09条,其中“本溪明山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3条,“明山司法”抖音号发布信息86条。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区司法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加强政府信息源头属性管理,按照“谁采集、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环节,严把发布政府信息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严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受理情况。区司法局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司法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措施,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把关,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以“明山司法”抖音号为平台,定期开设直播活动,邀请青年律师在直播间与广大网友互动,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和指尖普法,宣传方式更加直观立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监督指导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副局长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内容、方式、程序及要求等。

2.人员机构设置情况。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单位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上级要求部署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深度不够;二是政民互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4年,区司法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对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依法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提高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时效性。二是不断拓宽信息渠道,逐步增加主动公开信息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公共法律服务等相关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