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029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成文日期: 2025-01-1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明山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3:04:1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明山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水利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要求,不断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1、主动公开情况:水利局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100%,并及时发布、解读重要涉水政策措施。

2、依申请公开:水利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水利局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有效有序推进。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抓好网络安全运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5、监督保障情况:为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水利局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同时利用宣传、走村入户等形式,向企业、群众等服务对象,宣传我局相关政策,公布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征求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水利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公开形式有待丰富等。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足,流动性大,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水利局计划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平台建设等工作,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部门公信力。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提高业务能力培训,确保政策更新及时、公开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推进项目进度。2024年我区建设水利工程16处,总投资2908.43万元。一是移民工程7处,投资853.23万元;二是水毁修复工程2处,投资60万元;三是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2处,投资65万元;四是水库社会化管护工程1处,投资5.8万元;五是啤酒厂配套工程3处,区本级投资952万元;六是水环境治理工程1处,投资972.4万元。

 2.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高治理能力。按照省、市对河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全区全年三级河长完成巡河2263次,发现问题770处,解决问题770处,累计清理河湖垃圾16500立方米,投入资金30余万元。

3.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一是依据印发的《明山区防汛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开展防汛隐患大排查工作;二是组织修订完善各项工作预案;三是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四是参加省防指组织视频培训会议,组织开展汛前防汛演练。

4.强化农村饮水安全重点工作,提高行业服务。2024年全力协助继续实施我区城乡管网一体化项目,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工程投资8000余万元,完成2900户村民饮水管道铺设。

5. 推动利民惠民政策,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后扶工作。2024年我区核定大中型水库移民2246人,其中:原迁移民1233人,非原迁移民1013人,全年共计发放资金134.76万元。

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落实情况、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有效防范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7. 2024年水利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