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036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成文日期: 2025-01-1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明山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3:19: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明山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坚持推进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人员培训力度,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更新上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作用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民政局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在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6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每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养老服务、全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等方面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办理信息公开相关申请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围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全面公开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主动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公开目录,及时调整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聚焦群众需求,动态调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信息,持续加强局政务公开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将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能的事项和政策文件及文件解读,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地点。局办公室对局信息公开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改进,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

二是民政信息的公开不够全面,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渠道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

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升重点领域的发布频次及质量。

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2024年明山区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费用0元。

(二)重点领域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不断兜牢基本民生保障。2024年以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化解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织密筑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一是强化督导检查,严把兜底保障的“资金关”。聚焦目标,全面联动,围绕救助对象审核认定、资金发放管理等重点环节,成立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组,抽调人员开展检查,主要采取资料查阅、账目查看、入户核查、电话询访及组织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查看2020年至今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城乡特困发放情况,重点查虚报套取、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死人保”等问题及区民政局下拨到各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共计抽查低保档案、特困档案、临时救济档案共计359本,入户走访共计46户。二是落实管理“规范化”,推动救助提质增效。对全区救助对象建档立卡,坚持“一户一档”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低保、低边、特困等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截至2024年12月,共发放低保金 1845.3176万元,城市低保金 1528.5653万元,农村低保金316.7523万元。2024年全区共计临时救助111人次,累计发放14.90818万元; 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27.7785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530.5953万余元;发放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72万余元。

二是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养老为引领,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大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以省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试点运营为依托,开展对经济困难、空巢、失独的老人探视寻访工作。全面做好居家养老提升行动的收尾工作,有序开展2024年适老化改造工作。陆续开展老年人助餐点位3家,分别为卧龙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明山区樱花养老服务中心和明山区东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其中明山区东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 2024 年新建设完成的助餐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