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国家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4-06 成文日期: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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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国家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6 15:42:27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溪市明山区国家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所列内容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本溪市明山区国家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围绕各项重点业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逐步扩大宣传和影响,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和工作职责,加强了领导小组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方面的职能作用,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非常注重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区局为保密工作购置了光盘刻录机,内外网络信息交换全部进行登记刻盘,并且集中销毁。全面审查公开事项,及时清除涉及纳税人个人信息的公开内容,努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力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办法,强化自评自查。充分依托区局内部网络平台,加大对基层科所信息公开情况的全程监督,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定期组织系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纳税人投诉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解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是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条例》要求,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特别是国家调整较大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及鼓励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二是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重点工作。在税务行政审批和许可方面,按要求公开岗位职责、审批程序、办税时限等内容;在纳税服务方面,及时公开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资格认定等规定,让纳税人能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各类涉税事宜。同时,加大欠税整治力度,在办税服务大厅对欠税企业进行公示一次。
  三是党风廉政和税务文化建设相关内容。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向监督员和社会群众公开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各类团体活动,妇女节、青年节等节日带领国税干部深入企业一线及社会各行业,进行换位思考,并将活动图片制成展板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办税服务厅。依托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告知单、宣传板、意见箱等,向纳税人公开政策法规;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值班厅长,通过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多项制度措施,第一时间解答纳税人的各种涉税问题,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平台。从硬件入手,深化“一窗多能”,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各种设施。
  二是新闻网络媒体。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办税厅(窗口)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扩大覆盖面。税收宣传月期间,区局以 “新税风、新常态”为主题,将税收宣传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升级版、营改增、小微企业宣传等项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阵地,使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现阶段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所以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和完善。今后我们将着重加强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渠道,科学设置信息公开的相关栏目,提高监管力度,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效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