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04-06 | 成文日期: | 2016-04-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特编制2015年明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本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去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政务公开日,我局开展了形式各样的咨询宣传活动。法宣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业务骨干,参加了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按照贴近百姓生活的原则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现场悬挂宣传条幅2个,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5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机构职能、人民调解工作指南、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南、“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南、法律援助工作指南 、公证业务指南、基层法律服务指南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2015年,区司法局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公示栏,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年报。备置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主动公开信息的纸制文本,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了解。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我局建立了明山普法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设立兼职人员1名回应群众留言。还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线,由办公室专人接听,答复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统一受理,如有咨询的相关问题相关股室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答复内容,经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指定专人及时公开。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暂未收到群众建议和提案。
五、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