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7-04-05 | 成文日期: | 2017-04-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特编制2016年明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司法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一个专门信息申请受理点,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去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政务公开日,我局开展了形式各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法宣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业务骨干,参加了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按照贴近百姓生活的原则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内容主要包括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现场悬挂宣传条幅15条,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6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机构职能、人民调解工作指南、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南、“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南、法律援助工作指南、公证业务指南、基层法律服务指南。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2016年,明山区司法局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民心网及公示栏,主动公开本局单位信息、单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年报。备置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主动公开信息的纸制文本,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了解。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明山区司法局开通了明山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设立兼职人员1名回应群众留言。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线,由办公室专人接听,统一受理,将群众咨询的问题转交相关股室负责人,相关股室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答复,经领导审核后指定专人及时公开。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一)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考核,制定相关制度,向基层倾斜的建议。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机构,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基层司法所建设,事关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根本和职能发挥。明山区司法局接到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后高度重视,局长亲自带头为各司法所完善工作制度,并制定了考核方案。从司法队伍建设及信息化、基层业务工作、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普法宣传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五部分对辖区内的司法所进行考核。
(二)关于拓展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强化普法阵地的建议。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明山区司法局计划从法制宣传工作理念创新,法制宣传目标任务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方式创新,法制宣传工作载体创新这四个方面完善我局普法宣传工作。
五、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