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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明山区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5-10 成文日期: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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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10 14:27:53 【字体: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明山区民政局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截至2018年底,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民政局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部门之一。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心指导下,民政局坚持公开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它作为体现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民政局积极做好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8年底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有如下几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社会团体、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弱势群体提供强大的社会保障网,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大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实践证明,公开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市民查询相关政策,受到市民好评。

  目前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责、办事须知、政策法规、政务党务公开等,民政工作涉及广大生活困难群体,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生活困难人员了解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民政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有效提供便民服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二是继续保证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了100%;三是在网站上公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地址、联系方式,方便市民查阅、索取公开信息。

 三、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党建工作

    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讨论交流、主题党课等多种形式,真正把党的思想理论转化为行为规范。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切实推动全局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作风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强化全局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署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先后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和传达王悦武书记在全区压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提纲等一系列省、市、区文件精神,进一步筑牢全体党员的政治觉悟和行为规范。

(二)社会救助工作

    顺利迎接了省、市农村低保工作专项检查,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巩固成果,确保国家督导检查圆满完成。

    一是全面完成低保调标工作。2018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550元提高到583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由4044元提高到4452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现行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为每人每月87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现行农村低保标准的1.8倍执行为每人每年8016元。

    二是全力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城乡低保3361户、6120人、2142.2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722户、5012人、1941.3万元;农村低保639户、1108人、200.96万元。累计发放临时救助409人次、24.31万元。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救助金230万元。其中,城市特困分散人员供养68人,发放资金7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190人,发放资金128万元;孤儿救助17人,发放救助金28万元。

    三是严格核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3777人,2910.31万元。将全力完善工作,迎接省、市督导检查,确保成效。

    四是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救灾救济应急响应,及时保障到位。全力做好金坑村人员遇险应急保障,调拨棉衣、雨衣、雨靴各50套,保障救险。防汛期间,共向高台子、卧龙办事处发放被褥250套,保障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是全力做好慈善帮扶工作。发挥慈善救助保障作用,帮扶救助14万元。为红脸村、胜利村、李堡村等发生火灾村民送去被褥、衣物、米、面、油、电饭锅等物品,保障其基本生活。明山办事处一名男子烧伤,给予救助5.5万元。省蓓蕾项目共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13.81万元。

(三)养老服务工作

    代表本溪市接受国家民政部对农村敬老院的检查,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对全区45家养老机构进行了不间断的防火、防汛安全检查、巡查,对存在问题的14家养老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并整改完毕。防汛期间,对特殊地段的东兴街道办事处幸福养老院、新明街道馨乐原养老院防汛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做好防汛应急准备,确保全区各养老机构安全度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消防喷淋项目已完成招标程序,已经投入施工。二是加强29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三是全力做好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目前已办理5400份老年证。认真做好高龄老人补助发放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为973名高龄老人发放补助86.33万元。

(四)基层政权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国家和省市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成立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传达部署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走访检查基层单位,全力做好排查工作,为明年换届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力度。为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按照《明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对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加强对优抚对象的定期核查,落实好涉军群体的优抚待遇,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二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金。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优抚金660万元。三是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驻区部队指战员以及在乡复员军人。9月30日,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四是筹备好复员转退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对全区人员登记信息建档立卡,建立数据库,切实维护稳定。

    (六)社会组织工作

我区共有社会组织128家,涉及11家业务主管部门,其中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2家。认真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代表本溪市迎接了辽宁省专项工作督导组检查,赢得了省督导组的高度认可和肯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梳理问题26个,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向其责任主体单位印发了整改意见函11份,明确整改目标、时限。目前,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按规定共注销社会组织3家、撤销社会组织14家、责令整改社会组织2家,占清理规范总数的16%。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到位。

(七)殡葬工作

按照本溪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溪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明山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出天台峪公益墓园没有规划、国土、林业、环保建设墓园的批复手续问题;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上牛村东大岭山林内违法建设殡葬设施问题;祭祀节日期间辖区内主次干路烧黄纸问题。我们随即进行了整改处理,对天台峪公益墓园、牛心台地区私建殡葬设施行为下达了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贩卖黄纸商贩进行了专项集中治理,对辖区内25家经营殡葬用品业户进行了规范、整顿。阶段性工作接受省政府督导组的检查并给予充分肯定。

(八)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序。为方便群众,从5月份开始婚姻登记实行休息日、节假日办公制度,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1680对,离婚1065对,补结526对,补离235个;办理涉外婚姻结婚45对,离婚3对,补结3对,登记合格率100%。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18年共收到人大建议四件:“关于在小区或社区成立老人服务中心的建议 ”、“关于在程家小区建立综合性的托老所的建议”、“关于提高“老居委”生活保障的建议”和“关于建立我市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政协提案两件:“关于增设社区宣传栏的提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提案”,明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经过认真调查了解,均按照规定要求给予答复。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