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020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 成文日期: | 2020-01-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9年,明山区民政局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截至2019年底,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民政局是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部门之一。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心正确指导下,民政局坚持公开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它作为体现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方面,着力深化基本民生保障、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完善基本社会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
(一)党建工作
以党建为引领,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紧密结合民政实际和职能特点,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讨论交流、主题党课等多种形式,真正把党的思想理论转化为行为规范,真正在学习中彰显“民政特色”,在实践中突出“民政本色”,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项目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社会救助兜底、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慈善发展等民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主题教育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二是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切实推动全局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作风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强化全局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署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和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一系列省、市、区文件精神,进一步筑牢全体党员的政治觉悟和行为规范。
(二)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全区城乡低保救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面完成了全区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和低保清查工作,全区全年共停保城市低保464户,906人,农村低保户59户,127人。新增城市191户,303人,农村44户,81人;规范了城乡低保及边缘户审批程序,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乱报,基本实现了动态下的应保尽保。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户2433户,4241人,农村低保631户,1074人。截止至今年12月全区累计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325.84万元,农村低保金284.80万元。
二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协同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88户161人实行兜底保障。
三是加大社会保障人员清查力度。配合审计部门对全区低保户进行全面清查,针对所提出的968条疑点问题逐一核查落实,清退低保户110户,下调保障金5户。
四是全力做好慈善帮扶救助工作。发挥政务公开日的宣传工作,在各个乡镇(办事处)、村进行了农村医疗救助的宣传工作,确保医疗救助及时到位。发挥慈善救助保障作用,帮扶救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共计发放5.8万元;开展“明山区彩红暖万家”公益助困活动,对高台子54户困难家庭进行用电改造,累计救助5000元,对奚堡村12户贫困户购买6000棵榛子苗,共计1.8万元;为患有大病的困难群体发放救助金10.3万元,共救助41人;省慈善蓓蕾项目救助我区十八周岁以下重大疾病的儿童9人;与本溪何氏眼科医院联合开展“助力明山精准扶贫、何氏眼病慈善救助”已拨付专款10万元,截止到目前有13人符合条件进行手术,15人发放眼镜;开展义工活动20佘次。
(三)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全区53家养老机构开展不间断的消防、防汛、人员、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问题的14家养老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单,查改隐患45处,确保安全稳定。防汛期间,对特殊地段的东兴街道办事处幸福养老院、新明街道馨乐原养老院防汛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做好防汛应急准备,确保全区各养老机构安全。
二是强化社区居家养服务工作。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系列制度,与社区党建工作密切结合的《学习制度》;丰富精神生活,促进社区文化建设的《娱乐活动制度》;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定期入户《走访制度》、《健康跟踪随检》制度等。建立了“文化娱乐中心”,免费为居家养老的爱好文艺的离退休老人提供服务;不定期开展养生健康讲座,全天候开放的“棋牌室”“社区图书室”;社区志愿者队伍为主力,通过安排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不拘于形式,灵活开展居家养老工作。
三是做好困难残疾人和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发放。共为全区1468名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26930元,为全区2406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20915元。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照顾和关怀。
(四)基层政权工作
一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断加强。 汇同农业农村局组成工作组,对4个涉农办事处26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实地全覆盖检查,强化工作指导。按照村务公开目录的要求,拓展了公开内容,完善了公开程序,规定了公开时间,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各村进一步深化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内容,规范了程序,充分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完成社区“两委”成员调整和补选工作。新补选“两委”成员42人,其中新进社区“两委”成员6人,共计48名社区“两委”成员退出现岗。
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的管理。严格落实《本溪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定期召开社区居委会主任例会,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力度,严格实行对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婚姻登记服务无差错。婚姻登记共办理结婚登记1750对,离婚登记1354对,补发结婚证712对,补发离婚证284个。对公出具证明260份,1550人次。
二是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新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库,录入地名1879条;编撰词典127条,其中国典18条,省典109条;做好地名志、地名录的编撰工作,月底完成编撰。
三是社会组织管理扎实有效。全力巩固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成果,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登记社会组织共176家,其中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71家。2019年度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7家;依法注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社会团体1家;市民政局下放非学历教育类民办非企业33家;证书更补民办非企业单位3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的7家;变更法人的5家;变更住所的7家;变更业务范围的1家。
(六)殡葬工作
协同公安、国土、林业、环保、农业等部门,周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通过认真调查核对,梳理重点问题4个,并及时进行整改。
一是按照省、市殡葬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明山区牛心台1处违建公墓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责令违法人自行平毁坟墓20座,全部恢复了自然植被原貌。
二是结合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区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散埋乱葬坟墓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并向属地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下发了征求意见书。
三是对明山辖区耕地、林地内的散葬坟墓,铁路、公路、河堤两侧的散葬坟墓,风景区,水源保护区内的散葬坟墓和可视范围内的“活人墓”、“豪华墓”的数量、地点、占地面积等进行调查核实。共排查墓坟3万余座。其中耕地内坟墓5114座、林地23474座、公路两侧130座、风景区140座、水源地380座。
四是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25家经营殡葬用品业户进行了专项整治,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82 | 82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6 | 17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 | 3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的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信息公开资料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房管事务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根据人民群众需求丰富网站,充分发挥民政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