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4-00247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修订 《明山区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河长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明河长办〔2024〕第6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修订 《明山区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区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区各级河长:
根据《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和全面实施河长制有关规定,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明山区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明山区河长制工作分办督办制度》和《明山区河长制工作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